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区域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KFLEL-W1009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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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类别 |
技术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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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北京片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1年,供货开始时间另行确定。供货期内按要求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合同,但总供货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采购人指定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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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天津、河北廊坊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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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
河北唐山、河北秦皇岛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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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包 |
河北承德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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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伴随服务等价格。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4.主要包括采购人对应片区所属食堂牛奶饮料类、肉禽蛋、果蔬类、水产类、调料及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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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第1包:454万元;第2包:671万元;第3包:503万元;第4包:281万元。
3.投标***网副食品批发价格(无批发价的参考零售价或综合价)对所投标包报综合下浮率,不允许上浮。
4.本项目各包各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各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即第1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加第2包的评审及打分,若仍排名第一,则第2包中标候选人从第二名开始推荐,以此类推),评审顺序为第1包、第2包、第3包、第4包,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执行。
5.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网(***网址:****.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截图)。
(九)承诺本项目不转包、分包。
(十)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使用分公司进行副食品配送的,不得使用总公司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资质进行投标,骗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副食品供应、仓储、加工、质检、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分包行为,转包和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应处罚。
4. 投标供应商须在每包伙食单位所在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领材料仅作为申领招标文件依据,不作为评审依据。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请供应商电话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取得。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鹿先生
办公电话:022-****1666、022-****154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程先生
办公电话:022-****1660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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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1845/K0rAyKABni4p5U9XTYA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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