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某部食堂副食品供应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附表5 价格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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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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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评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
30 |
如某单位投标折扣为90%,评审基准价为80%,则该单位投标价格得分80%/90%*30=26.67分 |
特别提示: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开始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18日09时30分。
3、其他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159****0150)
监督人及电话:李工(025****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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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1845/-ZGOa6ABMqitpwL5z70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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