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阳市农业农村局采购机关食堂承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00-04846
项目名称:辽阳市农业农村局采购机关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周期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履约地点:辽阳市农业农村局
二、付款方式:每月月初进行拨付上月餐费。如用餐人数低于预计人数,按预计人数计算;如用餐人数超出预计人数,按照实际发生人数计算;如涉及培训等活动,用餐费用按培训标准双方协商。
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一)服务要求
中标方在食堂指定范围内为我局提供早餐午餐服务。中标方经营所用食品原材料由中标方自行采购,食材每日进场需进行登记保存,必须按照行业要求进行统一采购、管理、使用,建立原材料采购进货台账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采购“三无食品”,确保食堂使用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甲方在合同期间对中标方进行不定期抽检,如抽检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中标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规定,自甲方向中标方提出书面意见5日之内,中标方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二)人员要求
中标方至少需配备4名工作人员分别为厨师1名、 面点师1名、勤杂工2名。所需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中标方人员用工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的具体规定,承担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务纠纷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将聘用人员资料报甲方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如在服务期间,人员出现其他原因不能到岗,中标方需更换他人到岗(携带健康证)。
在岗位期间工作人员需同一着装,每餐结束后及时进行卫生清理,打扫至合格,打扫工具统一归放至打扫工具存放点,如餐厨设施损坏,由中标方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餐用具安全要求:
1.洗涤剂消毒剂
(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分别符合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和GB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2)严格按照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2.清洗消毒
(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
(2)餐用具消毒设备(如自动消毒碗柜等)应连接电源,正常运转。定期检查餐用具消毒设备或设施的运行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消毒剂应现用现配,并定时测量消毒液的消毒浓度。
(3)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度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度,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度,作用15—20分钟。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做好防蝇防尘。
(5)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应更换手套,手套宜用颜色区分。
(6)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GB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
(7)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8)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具消毒设施内放置其它任何物品,餐具清洗消毒后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化学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3.餐用具保洁
(1)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
(2)保洁设施应正常运转,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3)定期清洁保洁设施,防止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受到污染。
(四)菜品要求
每日食谱由中标方自拟并向甲方申报,合格后方可进行制作。食堂基本伙食口味良好,符合大众口味,接受甲方监督,如有不符按要求整改。
早餐要求:鸡蛋、豆浆或者牛奶、粥、2种面食、4种小菜。每周至少保证2次牛奶。
午餐要求:每天需4种热菜其中两种荤菜两种青菜、2种凉菜、一种汤、米饭、面食。每周搭配2-3餐的新鲜鱼。每天午餐保证每人1杯酸奶。
四、其他要求: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辽阳市农业农村局
五、执行标准:
委托服务期内中标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遵守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六、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验收工作及采购程序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2日15时00分至2026年0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第五开标室(****路****号辽阳市人民政府A****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加密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后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45****@****.com,***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辽宁****路****号
联系方式:0419-***2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鑫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熊家街兴纺委15062-02-2
联系方式:0419-***1123
邮箱地址:45****@****.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交通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000177633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9****6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