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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6-01-23招标结果-结果辽宁 - 沈阳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敬老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省份/直辖市 辽宁 地区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4-89370102
代理机构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白云鹏 024-22825609
所含内容 食堂招标食材招标餐饮招标院食堂招标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沈阳贝利斯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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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4-00449

二 、 项目名称:敬老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民政局造化中心敬老院食材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贝利斯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128甲10门

中标(成交)金额:89(%)

评审总得分:95.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民政局造化中心敬老院食材采购

服务类

名称:敬老院食堂原 材料采购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所有食堂使用的食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干湿调料、菌类、鸡鱼蛋肉、豆制品、各种蔬菜、粉条、奶制品等副食品及米面油等,具体要求如下: 1、大米:品牌参照或相当于五常稻花香、盘锦大米、金龙鱼同等品质产品。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 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米必须符合 GB1354-2009 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杂粮:小米、燕麦、红豆、绿豆、糙米、薏仁、黑芝麻等。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 3、面粉(含低筋油条面):品牌参照或相当于香雪、金沙河、中裕同等品质产品。包装洁 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松散不结团,粉粒细 软滑均匀,有正常光泽、无异味、无结块。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挂面:品牌参照或相当于香雪、金沙河、中裕同等品质产品。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 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需提供检 测报告。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1986 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食用油:品牌参照或相当于金龙鱼、福临门、九三、富虹同等品质品牌产品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5L装)。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油体清澈,特有的本色,无其他异味。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肉类:畜肉(包含鲜畜肉)、禽肉(包含鲜禽肉)等; 畜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值5.8-6.2。供货时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禽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皮肤有光泽,因品种的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 色等;肉尸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供货时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6、水产类:鱼、虾等。海水鱼类新鲜度一级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GBT18108-2000),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异臭味,具有固体光泽,鳃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 液不浑浊,无异臭

服务要求:配送要求: 1、中标人要保证送货时间准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按时将所有货品送达指定地点。 2、要求中标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供货时中标人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每批次产品有效的合格证明。 4、采购需求之外的产品如果采购人需要,也须由中标人配送,价格双方商议决。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需求相对固定,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进行评价,满意度达到90%,经双方同意可进行续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方式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波、韩笑非、蔡文媛、王海(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民政局造化中心敬老院食材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002包固定收费13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于洪区黄海路39号

联系方式:024-89370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田诗洋、高艳

电 话:024-228256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定稿12.30--敬老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民政局造化中心敬老院食材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贝利斯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微信图片_20260120112840_342_20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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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05/7uvN6JsBg7S5K-63ZEc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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