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好年华聚福州”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专项审计工作的询价公告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2026年“好年华 聚福州”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专项审计工作,经研究,询价人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审计单位。现公开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报价人针对询价内容前来报价。
一、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依据《“好年华 聚福州”研学活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好年华 聚福州”研学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团榕委〔2026〕43号)《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6“好年华 聚福州”旅游观光活动的通知》(榕文旅综〔2026〕29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委托审计单位审计“2026年‘好年华 聚福州’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共17份)。
(二)审计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
(三)审计事项
审计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单位概况、活动总结报告及申报数额等);
(2)2026年“好年华 聚福州”旅游观光活动自主游览、专线游览补助游客核销记录信息汇总表;
(3)承诺书;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6)信用查询记录;
(7)***平台开通旅游线路情况;
(8)***平台派团单、专线车发车情况、导游安排、参与人员明细、专线车 GPS 定位轨迹;
(9)专线游览活动餐饮、住宿、市外交通、补助费用支出明细;
(10)活动媒体宣传报道、发车仪式活动等总结材料。
二、询价要求
1.报价人报价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报价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2.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陈述,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提供的报价无效;
4.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提供的报价无效;
5.报价单位须配置2名以上审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专门开展申报材料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投标代表的法定授权书(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和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简介(包含但不限于设立时间、从业资格、服务范围、资产规模、员工人数资质构成、是否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等内容)。
3.开展审计的人员配置(包括人员名单、职务、资质或职称等证明文件、联系电话等)。
4.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对本专项审计质量、保密措施的承诺。
5.报价函。
四、确定成交原则
在报价人提供相关文件和方案报价后由询价人组织评审,在符合条件的报价人中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价文件的受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处室:资源开发处;联系人:陈星;电话:22****73)。
六、其他要求
截至2026年9月23日上午10:00,报价单位达到3家(含)以上,本次询价活动有效,否则本次询价活动自动终止,询价人将另行启动询价活动。中标单位于中标之日起5日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逾期签订合同或未签订合同的,询价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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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0110/vA6Rs6ABLRKCxEZfZ8u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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